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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新《公司法》修改背景和主要内容”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2024-05-24 20:38  

5月15日下午,第二十八期法学前沿问题系列讲座在综合楼二楼名人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新《公司法》修改背景和主要内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林一英博士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副院长柴松霞出席并致欢迎词,法学院经济法教研部樊纪伟副教授等多位老师、研究生、本科生参加讲座。

讲座开始前,法学院党委陈方书记、田雅志副书记代表法学院对林一英博士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欢迎。

讲座伊始,林一英博士简要回顾了我国《公司法》的发展历程,对我国市场经济在《公司法》等法律推动下的飞速发展作简要的说明,强调公司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

讲座的第一部分,对《公司法》修改的大背景进行详细的说明,并列明本次《公司法》修改的目标和方向。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中向好,逐步发展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背景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成为《公司法》修改的重要目标。林一英博士着重讲述四大前进方向。一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国有企业治理改革成果,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二要为方便公司设立、退出提供制度保障,降低公司运行成本,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创新动能和活力;三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公司设立、运营、退出各环节相关当事人责任,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产权平等保护;四要完善公司资本、公司治理等基础性制度,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通过四大方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升级改造。

讲座的第二部分为《公司法》修改坚持的基本原则。林一英博士讲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现行公司法基础上系统修改、国情与国际经验相结合和处理好法律法规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与国家多部门和社会广泛协作,历经四年谨慎修改多轮审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新修订《公司法》。

讲座的第三部分为本次《公司法》修改的具体内容。林一英博士总结了七个方面,即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责任、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和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林一英博士在讲解过程中,通过对法律条文逻辑的深度解构,加深了法学院老师与学生们对新《公司法》的思考。

讲座结束后,林一英博士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回答了大家学习和理解《公司法》的困惑和难点,气氛非常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讲效果。


供稿|教研办

编辑|葛子萌

审校|陈方 张勤 李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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