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4日,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近40名师生前往滨海新区港口,登上刚刚靠泊的“新郑州”号货轮,开展了一场面向法学专业及海商法微专业学生的综合实践教学活动。本次活动由法学院任课教师崔华强老师与冯子涵老师共同带队指导。
登上巨轮,师生们深入参观了驾驶台、机舱、货舱及船员生活区,系统了解现代化货轮的整体构造与远洋运输操作流程。在参观过程中,两位任课教师结合各自课程的专业视角,将课堂延伸至船舶现场,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鲜活而立体的实践教学课。
在货轮甲板与货舱实地,崔老师依托海商法课程,现场讲解了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共同海损的构成与理算规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项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等核心法律问题,并引导学生观察船舶结构与货物积载方式,深化对船舶适航义务与管货义务的理解。在驾驶台与船舶运营管理区域,冯老师则紧扣《国际经济法》课程,围绕国际货物贸易中的运输环节,阐释了提单在国际贸易支付与信用证结算中的法律功能,以及海上运输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衔接机制。
不同专业方向和年级的同学在本次实践中各有体悟。法实2301班的同学表示,实地观察船舶的跨国运营,让自己对涉外法治知识有了更具象的把握;研究生同学则表示,这次登轮体验让自己对后续课程及就业规划有了新的理解与期待。
海商法微专业班的信用2401王梓达同学也表示:“此次参观活动我收获良多。港口之上,巨轮有序作业,看似平稳的航运背后,暗藏着风浪、意外等诸多海上风险。这次实地参观,既让我真切体会到了海商法在航运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又让我感受到了海上贸易的严谨与不易。经过这次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不仅加深了我对海事海商领域实务的理解,更让我对远洋贸易领域激发了更多的兴趣,激励我今后扎实学习专业内容,学以致用。”
未来,学院将持续拓展多样化实践平台,推动法学教育与行业需求紧密对接,着力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功底和宽广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编辑:徐 正
审校:闻琳 樊纪伟 张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