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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刑事辩护工作中的有效沟通”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2025-05-31 21:16  

2025年5月28日下午,“刑事辩护工作中的有效沟通”学术讲座在N2129顺利举办。本次讲座以“刑事辩护工作中的有效沟通”为主题,邀请到北京鑫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事务所主任陈文海担任主讲嘉宾。讲座由法学院赵天水副教授主持,法学院王延峰老师、法学院部分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伊始,赵天水老师对陈文海主任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详细介绍了陈文海律师的专业背景和实务成就,指出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在诉辩沟通理论与实践方面具有深厚造诣,此次讲座将为同学们打开刑事辩护实务的重要视角。

讲座中,陈文海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刑辩经验,从“必要性-内容-质量提升”三个维度系统阐释了刑事辩护工作中的有效沟通机制。

陈文海律师首先强调,诉辩沟通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内在要求。从法律规范看,《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明确规定公诉机关“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将沟通上升为法定强制性义务。

对辩护人而言,沟通是履行法定职责的核心方式。辩护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程,从侦查阶段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到审查起诉阶段就事实证据交换意见,均需通过沟通履行“提出材料和意见”的职能。陈文海律师指出,沟通是辩方展示辩护思路的第一战场,更是控辩双方形成全面认知的关键渠道。

陈文海律师将沟通内容归纳为强制措施运用、案件证据意见、案件事实认定、定罪量刑情节、新型法律问题五大板块。他特别提醒,辩护人需以书面提纲或法律意见清晰呈现沟通要点,避免将沟通沦为说情,而应聚焦法律适用与事实辨析。

针对当前诉辩沟通中存在的公诉机关被动应付、辩护人沟通技艺不足等问题,陈文海律师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首先,对公诉机关而言,需要转变传统观念,将沟通视为获取辩护思路、完善公诉方案的重要途径,避免程序空转。例如,对重大案件可引入公开审查(听证)机制,提升沟通透明度。其次,对辩护律师而言,需要强化三大能力,树立沟通即履职的观念,避免因认知偏差放弃沟通;精心准备书面材料,以系统的法律意见凸显辩护专业性;掌握沟通技巧,围绕核心问题简明阐述观点,通过换位思考推动控辩共识形成。

陈文海律师强调,一份高质量的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其价值不亚于庭审中的精彩辩护。书面沟通能突破口头交流的瞬时性局限,促使公诉机关深度关注辩护要点。

赵天水老师在总结中表示,本次讲座为师生打开了刑事辩护实务的重要窗口,陈文海律师以实战视角揭示了诉辩沟通的技巧与价值。希望同学们树立有效沟通理念并融入专业学习,既要掌握法律条文,更要理解条文背后的程序逻辑与实践智慧,为未来投身法治事业奠定坚实基础。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工作正经历深刻变革,有效沟通作为连接理论与实务的桥梁,其重要性愈发凸显。本次讲座以丰富的实务经验与深刻的理论思考,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关于刑事辩护沟通的思维革新,也为后续深入研究刑事诉讼程序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参照。


撰稿|徐正

摄影|徐正

编辑|陈照旭

审校|闻琳 冯博 张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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