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晓滨,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担任民商法教研部主任、党支部书记。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环境法、气候变化法、碳排放交易等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兼任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市案例学会法律案例专委会副主任、天津市碳普惠专家库专家、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专家等职。
近年来出版研究专著、译著、法学教材多部,专著获天津市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在《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南开学报》《太平洋学报》《气候变化研究进展》《环境保护》“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Politics, Law and Economics”(SSCI)、“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mate Change Strategies and Management”(SSCI)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在《天津日报理论版》《天津支部生活》《求知》《今晚报法治社会版》等党媒党刊发表理论文章20余篇,多篇被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经济网等媒体全文转载。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天津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天津经济发展重大应急项目等课题多项,参与教育部重大课题、司法部课题多项。向权威部门提交资政要报和研究报告30余份,部分获得副国级和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本人获得2019和2021年度市级信息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