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为加深广大民众对于宪法的理解,2021年10月25日,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与法学院教师、学生党支部成员共同走进龙博花园社区,以案例为引,以法条为本,深入浅出地为社区居民讲解宪法中的相关条例。让公民在国家的法治生活之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本次活动分为室内室外两部分。
室外普法
室外摆放《宪法》宣传海报,法学院教师与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同学在室外进行普法,依据宣传海报为路过的社区居民讲解宪法知识,回答社区群众的关于宪法的问题,同时也引导大家走进宣讲厅,更深层次的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知识。

室内普法
室内宣讲厅中,邵平同学分享一则案例,带领大家感受宪法的人文关怀。
【基本案情】
2019年初,某市益健堂、苗家养生堂等商户通过悬挂广告牌、口头推销等方式,高价兜售“高电位能置养生仪”和羊奶粉等保健产品,同时违规使用“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治疗用语,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未能有效查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市检察机关接到群众对保健品市场乱象的举报投诉,据此部署专项行动,结合调查情况,检察机关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部署开展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监督行动,切实保护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保护了人民基本的生命财产安全。

随后,郭蓓蓓同学向大家分享一则案例,讲述在司法实践中宪法规范的运用。
【基本案情】
老朱的女儿小朱与齐某是夫妻,小朱于2016年1月提起离婚诉讼并与齐某分居,带着女儿回到家与父母同住。齐某不同意离婚,反复到老朱家外吵闹。5月8日齐某酒后驾车到老朱家,欲从小门进入院子,未得逞后在大门外叫骂。老朱从屋内拿出宰羊刀防备。随后齐某跳入院内徒手与老朱撕扯。撕扯中,老朱刺中齐某胸部一刀,后齐某因急性大失血死亡。
检察机关在二审出庭时指出,老朱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齐某在未经老朱许可的情况下翻墙进入老朱家庭院,其行为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老朱出于自身安全考虑,进行防卫是符合情理的,但是其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出庭意见。
在《宪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作为宪法所保护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虽然没有直接作为判决的依据,但是在二审判决中,却纳入了法官的考量范围,成为认定被告防卫过当、改判减刑的因素,体现了宪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

在普法活动中,普法人员热心解答社区居民们的疑惑,让居民了解到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不仅体现在立法的精神中,而且落实在司法实践中。



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次普法活动帮助社区居民了解了宪法这部根本大法的丰富内涵,厚植法律情怀,增强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撰稿:张婧;摄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