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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法尚治|普法宣传进社区,法治观念入人心——龙天园社区、东江南里小区普法活动顺利完成
2023-10-31 16:34  

2023年9月12日、2023年10月17日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走进龙天园社区和东江南里小区,以案释法,为居民排忧解难,并就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深入解读,引导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真正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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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普法采用了创新性的话剧形式,宣讲人姜苗茜、于子涵、宋慧滢、季敬涵、宋爱将生动的案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通过具体案例回答了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

明辨真假 谨防诈骗

活动伊始,宣讲人姜苗茜结合“诈骗团伙利用网络骗取多名被害人上亿元”这一案例着重讲解了电信诈骗的危害之大,范围之广,并与居民们分享了防诈骗小妙招,帮助居民们预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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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宣讲人于子涵通过一则网络刷单的故事,主要讲解了什么是网络刷单,以及我们如何预防网络刷单问题找上门。

【普法案例】

小张在网上找兼职时遇到刷单兼职,初次完成任务获得39.9元佣金后放松警惕,后续相信了该诈骗团伙所谓的操作提现受阻,累计损失53.5万余元。大家如何看待小张的网络刷单行为呢?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从市场秩序的角度,刷单行为对市场秩序的有序性、公平性均造成了危害。刷单行为属于虚假交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禁止虚假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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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维权 你我同行

宣讲人宋慧滢结合“因在家中堆放杂物而侵犯邻里合法权益”故事,提倡居民团结互助,注重维护集体利益,共同营造良好的邻里关系。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宣讲人季敬涵讲述了一个老爷爷在商场摔倒,与商场发生了人身权纠纷的故事,为居民对于人身权纠纷提供了多种解决路径。

【普法案例】

老胡到商场买菜摔倒,引发了多种疾病不幸离世,随后其家人主张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大家猜猜这个主张能否成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场作为公共场所具有一定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现场监控录像显示,老人摔倒处的地面光滑平整,没有台阶。当时,老人左脚向左跨出后,右脚突然无力,无法自然跟上,才导致他摔倒。所以老人摔倒受伤的损害后果不是由商场导致的。

拒绝赤膊 以礼相待

宣讲人宋爱结合“公共场所赤膊”这一不文明行为引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居民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

法律小贴士: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听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1)在公共场所赤膊的;

(2)在应当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的;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或者等候服务,随意插队的;

(4)在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他人座位的;

(5)其他有损城市形象,影响公共秩序或者他人正常生活的。

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应民心,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图文 | 吕紫云 姜苗茜 于子涵 季敬涵

编辑 | 陈诗琪

审校 | 陈方 田雅志 任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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