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法律经济学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以入学当年9月1日为结点)。
3.考生专业: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英语成绩: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0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
5.学业成绩:硕士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6.科研能力: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独立、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一篇。法律经济学博士生入学考核所要求的高水平论文,是指已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包括CSSCI来源期刊及扩展版、集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及国际知名学术期刊的论文,或被法律经济学领域国际及全国权威学术会议入选并报告的论文。(期刊论文如申请时已经获得录用通知,最晚应在复试考核之前正式见刊。)
三、初审的组织
法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对本单位考核录取过程和结果负责。
1.法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由法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及秘书组成,必要时邀请其他院系相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参加。
2.法学院成立3-5人初审专家组,初审专家组人员在考核小组中遴选,应包括当年招生的法律经济学博士生导师。
初审专家组对考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考核资格。
四、复试考核的组织
1.复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8日-10日(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地点:N7-301。
2.考核内容和考核成绩
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包含外文文献翻译及专业课基础内容,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外文文献翻译满分20分,专业课基础内容满分80分。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采取随机抽题方式做答。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准备PPT向面试专家组做报告,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0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4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60分,综合素质4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一票否决制。
3.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总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3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
4.录取标准
坚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合格生源中,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办公电话:022-88186326;手机:18622078811
邮箱:faxue@tjufe.edu.cn
六、申诉渠道
联系人:李老师;办公电话:022-88186326
邮箱:faxue@tjufe.edu.cn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3年11月14日
编辑 | 陈诗琪
审校 | 陈方 张勤 李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