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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方向法学硕士研究生
2025-10-24 17:28  

一、学科与学位点简介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也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学科于1983年设立教研室,1995年成立法学系,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4年成立法学院。2002年、2005年分别获批经济法学硕士点、国际法学硕士点。2011年获批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2017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目前在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二级学科招收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  

在学科建设方面,2017年6月,法学学科获批天津市高校第五期重点(培育)学科。2017年11月,“‘一带一路’倡议下涉外法学”获批天津市一流学科“特色学科群”项目。2017年12月,“法律经济分析与法律政策”研究团队获批天津市创新团队。2020年,法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4年获批天津市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二、师资队伍

法学院拥有一支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三十二人,其中高级职称十七人、取得博士学位者三十人、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十二人(取得海外博士学位者七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多名教师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工程。

三、培养宗旨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坚持分类培养、强化过程的培养理念,确保培养质量。对于以学术为导向的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改进授课方式,提升研讨课的授课比例,通过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方式,提升学生的理论和法律思维能力。

四、2026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基本情况

五、2026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主命题科目考试要点及推荐书目法律

(一)自命题科目及代码:614 法学综合1

1.考试要点(不排除考察要点之外内容,仅供考生参考)

(1)法理学

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体系、法的要素、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的历史、法律演进、法律现代化、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的价值的概念和体系、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现代法治理念、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法治与经济、法治与政治、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2)民法学

民法总则,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民法的渊源和民法的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和民事法律事实;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包括民事权利的变动、行使与救济;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意思表示、成立、生效,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代理,包括代理权,无权代理;诉讼时效,包括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与诉讼时效的效力;物权,包括物权的分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保护;物权的变动,包括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与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合同,包括债的概念、特征,债的分类;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典型合同与准合同;人格权,包括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的保护;婚姻家庭,包括婚姻家庭的概念与基本原则,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收养制度;继承,包括继承的概念、类型、特征和基本原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侵权责任,包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一般侵权责任,数人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3)刑法学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创制和完善、刑法的根据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客体概述、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概述、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犯罪主体概述、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单位犯罪、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认识错误、正当行为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犯罪既遂形态、犯罪预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中止形态、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刑罚的概念、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刑罚裁量概述、刑罚裁量原则、刑罚裁量情节、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刑罚消灭概述、时效、赦免。

2.推荐书目

①《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②《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出版。

③《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二)自命题科目及代码:814 法学综合2

1.考试要点(不排除考察要点之外内容,仅供考生参考)

(1)法律史学

中国法律的起源及其特征;西周法律;百家争鸣与“法律儒家化”;秦朝法律;汉朝法律;魏晋南北朝法律;唐朝法律;宋朝法律;明朝法律;清朝法律(上、下);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

(2)经济法学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经济性的内涵、表现;经济法规制性的内涵、 表现;经济法经济性与规制性的内在联系;经济法的现代性的表现;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 法的主要渊源、辅助渊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与联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与联系;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性、功能及具体 内容;有效调制原则的内涵;社会利益本位原则的内涵;经济安全原则的内涵;经济法主体的 类型;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经济法主体的责任类型;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相关市场界定;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垄断协议的特征;横向垄断协议的主要 表现;纵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特征;经营者集中的类型;经营者集中 的实体条件;行政垄断的概念、主体及行为方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混淆行为的界定、 分类及法律责任;商业贿赂的界定、法律责任;折扣与商业贿赂的关系;佣金与商业贿赂的关 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认定及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及法律责任;不当 有奖销售的认定及法律责任;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的认定及法律责任;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保护法的原则;消费者权利的内容;经营者义务的 内容;惩罚性赔偿的内容。

(3)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国际货物贸易管理法、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技术贸易管理法、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国际投资的国内法制、促进与 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国际货币法、国际商业贷款、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

2.推荐书目

①朱勇:《中国法律史》,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

②《经济法学(第三版)》编写组:《经济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马工程教材);

③《国际经济法学》编写组:《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年版(马工程教材)。

六、学制与学费

法学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学制3年,每年8000元。

七、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22-88186371

法学院:022-88186323


编辑:徐   正

审校:闻琳 冯博 张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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