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战略和满足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学校于2020年设立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拥有跨文化沟通能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熟悉国际规则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以学校经管学科为依托,以“法律+英语”为培养手段,选拔素质较高、英语语言基础较优的学生进入实验班进行精细化培养。按照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相关遴选工作安排,遵循公开公平透明、择优录取的选拔原则,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在2025级本科法学专业全体学生中遴选20名左右进入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
二、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具有良好的法律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具备上述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三、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由学生自愿提交申请表,报名实验班遴选。
2. 初试:初试采用笔试的形式,由命题小组出题,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录取人数1:1.5的比例进入复试。初试以英文作答,重点考察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英文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律基础知识等。
3.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思政考核以及综合素质考核,思政考核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思政考核的结果为是否合格。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知识结构、中英文表达能力、法律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四、录取方法
1.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遴选笔试成绩、第一学期法学专业课程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依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遴选笔试成绩占20%,法学专业课程成绩占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占50%。
法学专业课程为第一学期修读课程,包括法理学、民法Ⅰ、宪法。
不予录取的情况
(1)受到任何一级行政处分或党团处分者;
(2)截至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时,存在不及格课程或无成绩课程者。
五、日程安排
时间 |
遴选工作安排 |
11月30日前 |
组织学生申报 |
12月上旬 |
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12月中旬 |
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
12月下旬 |
面试(N7304)(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26年1月下旬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2026年2月下旬 |
公示最终录取名单 |
(上述时间为预定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N7-306)
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方式:022-88186323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