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新华律师,副主任翟中玉律师及行政部负责人张可心一行莅临我院进行交流座谈。法学院院长张勤、党委副书记田雅志、综合办主任张雅辉及团委书记曲昭月参加座谈。
李新华主任介绍了东方律师事务所的历史、执业领域及专长,并着重对实习生的培养及管理体制作了说明。东方律师事务所作为天津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秉持“公正、平等、自由”的执业理念,经过35年的发展,无论在律所规模还是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张勤院长代表法学院,向李主任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向来访嘉宾详细介绍了法学院发展的历史、学生结构规模、专业特长、师资力量以及社会资助等方面的情况。
翟中玉副主任就东方律师事务所35周年庆典系列活动以及实践基地共建的主要设想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在座谈环节,双方围绕实习基地共建、律师文化传播、奖助学金捐赠等事项展开交流并达成初步共识。在确定主要合作方向和对接渠道的基础上,双方将围绕上述领域强强联合,开展深度合作,打造联合品牌,实现高质量共同发展。
撰稿 | 综合办
编辑 | 陈诗琪
审校 | 陈方 张勤 李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