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党建工作 | 教育教学 | 学术研究 | 学生工作 | 院内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新闻>>正文
研讨会回顾|天津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3年年会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财税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综述
2023-11-15 09:37  

2023年11月11日,由天津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天津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3年年会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财税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天津财经大学A403会议室顺利召开。研讨会共安排了大会主题发言和三个单元的分论坛,共有26名报告人和与谈人进行了研讨发言,付大学教授、刘胜军教授、杨扬法官、高建东副教授先后主持了大会主题发言和分论坛的研讨。来自天津市内外各大高校和实务单位的7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活动。

主题发言环节由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付大学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李建人副教授、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学系柏高原副教授、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潘晓滨副教授分别作主题发言,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胡兰玲教授、南开大学程前老师、天津市财政局法制监督处副处长田野同志以及天津自贸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产业政策实践中心主任王浩祯同志担任主题发言环节的与谈人。

李建人副教授发言的主题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历史渊源与演进趋势,他系统地梳理了中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践轨迹,分析了税收法定原则制度的内在机理,进而展望税收法定原则的研究方向。柏高原副教授发言的主题是以“集合信托+有限合伙”对自贸港公司折价增资的税务探析。他认为在自贸港公司中,外部投资者对公司进行折价增资且原始股东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情况下,原始股东的持股比例将会降低。在公司已经满足自贸港实质性经营标准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变化的,是否依然满足实质性经营标准,现行税制规定不明,有必要加以完善。潘晓滨副教授发言的主题是“双碳”目标下碳税纳入环境税体系的路径。他围绕“双碳”目标下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针对碳税融入我国环境税体系提出针对性建议。

与谈环节,胡兰玲教授认为李教授的发言梳理了税收法定原则的前世今生,概括我国的税务立法经历了从人大立法到授权立法再到平移立法的过程,并提出在我国后续的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中,应当走出日本学者的观点,从多元角度研究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这为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研究提供了方向。程前老师认为李老师的研究所具有的理论性、柏老师的研究表现出来的专业性、潘老师的研究凸显的前瞻性,都是年轻学者在学术研究中应当具备的条件。田野同志提出我国现行的这种“平移立法”的模式,是否真正全面落实了税收法定原则,理论与现实尚存在一定差距。王浩祯同志谈到柏老师的发言融合了财税法、商法、金融法等领域的知识,与自己的工作息息相关,并且与自贸区建设“不做税收的洼地,要做制度的高地”理论完美契合,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第一单元分论坛由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刘胜军教授主持,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袁兴奇、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贾振宇、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郇加浩、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冯泓作主题演讲,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姚丽副教授、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刘畅讲师、东方律师事务所翟中玉博士担任第一单元分论坛环节的与谈人。

袁兴奇发言的主题是公平竞争审查视域下税收中性原则的适用,他提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被广泛地视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保障,在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财税法中的税收中性原则契合当前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现实需要,且其内涵在不同场域的范畴延展,应当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度中发挥其独特的财税法功能。贾振宇发言的主题是人民税收理念下我国税收征管数字化的推进,他提出为实现税收征管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匹配,世界各国纷纷推出相关举措来提升税收征管的数字化水平。郇加浩发言的主题是纳税人用税知情权保护法律问题,他提出在财税法治的背景之下,财政民主原则日益受到重视,这就要求政府的财税行为具备公开、透明的特点,让纳税人在政府财政支出的过程中真切地感受到自身享有用税知情权等一系列权利。冯泓发言的主题是政府采购中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法律规制,我国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随之也出现了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频发的乱象。通过检索并分析近一年全国范围内 617 条政府采购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分析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的种类和特征,引出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众多供应商违法失信现象及其规制必要性的探讨。

在与谈环节,姚丽副教授从袁兴奇的论文出发,系统的解读了OECD“双支柱”税收方案,并指出支柱二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练“内功”以应对面临的挑战。刘畅老师对四位发言人的文章做出了细致的点评,认为袁兴奇的文章精准把握了税收中性原则的内涵,聚焦公平,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贾振宇的文章贴合时代特点,文章逻辑清晰,有层次感。郇加浩的文章通过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透视纳税人知情权问题,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非常巧妙。冯泓的文章研究扎实,拓宽了政府采购相关问题的研究维度。东方律师事务所翟中玉律师认为本单元四位同学的发言研究视角新、论点聚焦、研究方法科学、社会研究价值高,并对每位同学的文章做了细致的点评。


第二单元分论坛演讲环节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杨扬法官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园鑫、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魏恒龙、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董怀鑫分别作第二单元分论坛主题演讲。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赵青、天津宝融律师事务所主任程立洪律师、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孙培培律师担任第二单元分论坛与谈人。

王园鑫发言的主题是税收重课规范在引导数字资本有序发展中的适用及其限度,她指出要立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税收重课规范在引导数字资本有序发展中的适用应遵循一定的限度。魏恒龙发言的主题是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法律问题,他基于对117份行政判决书的分析,指出我国现行《税务处罚听证办法》难以适应税务实践的需要,必须尽快进行修改,增设立法空白的条款。董怀鑫发言的主题是跨境数字交易增值税征管制度的完善,她指出在《增值税法草案》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定义做出了进一步的界定背景下,结合国际的普遍经验,我国应在细化消费地准则、明确纳税主体、细化数字产品与服务的定义,以及加快税务管理的数字化进程等方面,努力推进跨境数字交易增值税征管的改革,以此完善我国跨境数字交易增值税制度。

在与谈环节,赵青老师认为财税法的完善要基于多元共治的思想,需要竞争法、金融法等协同才能助力推动财税法治的建设。程立洪律师认为数字化在促进传统型交易方式开放化快捷化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我国依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孙培培律师认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作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平等对话的平台,要与时俱进,应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三单元分论坛演讲环节由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高建东副教授主持,大连海洋大学法律与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汤淙清、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赵然、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薛碧洁分别作第三单元分论坛主题演讲。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李飞老师、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张璇同志、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赵倩律师担任第三单元分论坛与谈人。

汤淙清发言的主题是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多元化救济,他认为要构建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和税收管理体系,强化对宏观经济的控制,提高监管力度,保障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效预防和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从而推动税收公平和经济发展。王赵然发言的主题是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承诺的法律问题,他指出要在税收法定的原则下,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优惠制定权,加强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的全方位审查与监管,规范科学合理的调整承诺内容,加大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力度。薛碧洁发言的主题是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碳关税征收的风险及应对,她指出基于我国的碳关税立场,要持续推进我国国内碳税制度的法律制度搭建,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中对碳关税机制的讨论以及最终国际法律文件的形成,优化高碳排企业的营商环境。

在与谈环节,李飞老师认为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政策与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冲突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对于信赖利益保护、调整课税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等,都是我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张璇同志认为对于碳关税的制定要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产业格局,以契合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赵倩律师认为在我国以票管税的征管环境下,销售方是否具有本质性或者是必然性的开票义务会直接影响到法院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问题。


为期一天的学术研讨,聚焦财税法治的前沿问题,大家畅所欲言,气氛热烈,学术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傍晚,研讨会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撰稿|魏恒龙 郇加浩

摄影|陈照旭

编辑|陈诗琪

审校|陈方 张勤 李小红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版权所有: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办公室电话:022-88186323 电子邮件:faxue@tj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