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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多伦多大学陈利副教授谈清代幕友的司法作用
2023-12-04 18:49  

12月2日上午,第二十七期法学前沿问题系列讲座在A403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以“幕后的真相:清代幕友的司法作用”为主题,由多伦多大学历史系、历史与文化研究系副教授、兼任法学院副教授陈利担任主讲嘉宾,讲座由法学院柴松霞副院长主持,法学院22、23级硕士研究生及部分博士研究生、校友参加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前,柴松霞副院长代表法学院对陈利老师的到来致以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表示陈利老师的研究背景和求学经历对学生而言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业都具有极大启发性,并再次感谢陈利老师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天财法学院的学生带来这样一场思维盛宴。

讲座伊始,陈老师率先提出两个核心概念:资本的重新定义,即对有价值的资源的控制;司法资本的概念,即通过对法律专业知识、信息资源的影响来进而实现控制和适用的目的。随后深入讲解了题目中“幕友”的核心特征,幕友是以钱谷和刑名幕友为主,该群体对地方官员的仕途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地方官用自己的俸禄聘请幕友,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官员对幕友的需要程度更高。作为一个地方官,其主要事务并非司法事务而是行政事务,所以常常将司法事务交给专业的幕友处理。同时幕友内部往往也有具体分工,如有的负责上诉,有的负责民事案件等。陈老师在讲述清代幕友的司法作用时,更是结合了儒家思想坚持的道德理想,陈老师提出了“无讼+无刑”四个字。认为在中国古代,儒家经典所折射出的思想便是通过德和礼来调节人际关系以及社会秩序。而他们所追求的理想结果可概括为“无讼+无刑”,在整个过程中法律一直是充当一个消极的角色而存在的,把法律当作“最后不得不使用的法律”。陈老师认为,尽管如此,律学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国家对此一直持重视的态度,幕友需要学习律典和陈案,通过最新的判例和律文来指导自己司法实践。

在提问环节,陈老师对师生们所提出的关于“幕友为何无法实现官职化”“幕友的社会资本流动与隐权力的关系问题”“清朝中央集权与幕友私聘是否存在冲突”“清朝案多人少,司法资源压力如何缓解”“调解与诉讼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及“幕友的自由裁量权与是否存在司法连带追责”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

讲座最后,柴松霞副院长对本次讲座内容予以高度评价,并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一是在我们未来的研究中,注重研究资料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尤其是法制史方面的研究要重视选取地方档案而非局限于传世资料。二是将幕友与国家治理相结合这一观点颇具新颖性,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三是在对法律职业群体这一概念使用过程中,尽管有反对声音,但是陈老师凭借自己知识的理解能保持自主,这一点也值得我们去学习。



撰稿|丁帆 王宇杰 徐靖

    摄影|陈   栋    

编辑|吕紫荆

审校|陈方 张勤 李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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