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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2023-05-06 15:18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把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关,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订《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的考核,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统筹、审定及监督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环节按专业成立1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按照学校制定的基本规范,具体实施面试、实践能力等考核,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复试小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复试小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复试小组配备外语口语测试教师,负责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部分测试。

三、复试分数线

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各门科目成绩原则上均不低于60分。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要求各门科目成绩原则上均不低于55分。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形式

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内容

根据《天津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的有关规定,法律经济学学科的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含专业能力)、科研能力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综合能力面试(250分):考生面试时将自己的科研成果提交给复试小组,由复试小组教师根据考生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课题研究报告等)的质量(如学术期刊级别、主持和参加项目的级别等情况),以及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专业问题情况来综合评价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外语口语水平测试考生基本的听说能力,重点检测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涉及法律经济学有关专业知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计分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1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4.复试实施

复试环节按专业成立1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按照学校制定的基本规范,具体实施面试、实践能力等考核,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复试小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复试小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复试小组配备外语口语测试教师,负责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部分测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面试教师当场打分,且复试成绩不得修改。

5. 复试时间、地点

法学院复试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下午15:00;

地点:N7301。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88186326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3年5月5日


编辑 | 陈诗琪

审校 | 陈方 张勤 李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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