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如何通过制度层面结构优化与改革,健全完善财税法治建设,以规范化和公正化的财税法治建设营造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财税营商环境,有效地引导企业行为,保护纳税人权益,增强税务执法公信力,已经成为本领域不可忽视的研究方向。同时,作为天津市财税法学研究专业平台,关注优化天津营商环境中的财税法领域热点问题,为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对推进天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鉴于此,天津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拟以“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财税法治建设”为主题展开研讨。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天津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财税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拟定于2023年11月4日在天津市召开,本届年会由天津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
一、研讨会主题与主要议题
研讨会主题: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财税法治建设
1. 党的二十大与优化营商环境财税法治建设
2. 法治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纳税人权利保护研究
3. 法治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税务司法研究
4. 法治天津建设中的财税法问题研究
5. 法治化营商环境背景下财政监督法治研究
6. 与主题相关的其他议题
二、会议时间与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4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会议地点:天津财经大学
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 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撰稿,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考《天津法学》。
2. 论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并需提供400字左右的摘要。
3. 参会论文及摘要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tjaftl@163.com。
4. 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姓名+天津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
5. 理事和会员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和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邀请函的,承办单位恕不接待。
6. 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制作电子论文集或者摘要汇编。在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不再编入年会论文集。
7. 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不列入公开出版论文集的遴选范围。
四、优秀论文评奖事宜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本次年会将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
3. 参评论文需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tjaftl@163.com。参评论文应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姓名+天津市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参评青年优秀论文)”。论文提交成功后,会务组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确认。
4.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5.为提高透明度,方便公共监督,申请参加评奖的论文须收录于年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视为放弃参加评奖。
五、会务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不安排住宿,参会代表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办公电话:022-88186323
会务组联系人:
刘莹(18611602836)
天津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3年7月5日
编辑 | 陈诗琪
审校 | 陈方 张勤 李小红